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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康熙”受奖又挨罚

2000-06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俞亮鑫

《康熙微服私访记》(第三部)是首部真正实行收视率风险承诺的电视剧,它改变了以往由电视台独家承担风险的局面,使电视剧制作公司和电视台风险共担,利益共享,有助于电视剧艺术质量的提高。

广东巨星影业公司的邓建国是第一个敢吃“螃蟹”的人。他分别与上海台和南京台签约,对收视率进行风险承诺。实行的结果是《康》剧在南京受奖19.39万元;在上海被罚了7.28万元。

实际上,《康》剧在上海台和南京台都创下了今年上半年国产片收视率的最高纪录,为何还出现在南京奖励,在上海受罚的矛盾现象呢?这与在两台所签的合同差异有关。在南京台承诺的收视率是20%,实际的最高收视点曾达到了27.46%,理应奖励;而在上海承诺的收视率是22%,并且以平均收视率为准(21.2%),未以最高一集的收视点27.44%计,致使“康熙”赔款上海滩。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上海人的精明,也说明了风险合同确实是有相当大的风险。

上视考虑到“康熙”不俗的收视率,曾想减免罚款数,但巨星公司一定要认罚,一是为了信誉,二是罚个教训:对收视率承诺的标准应量力而行,因地而异。(《新民晚报》2000.6.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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